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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归口审查效果好
时间:2015-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信州区检察院根据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和开展羁押必要性归口监所部门审查办理,制定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实施细则》,提高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范性。2013年以来,该院监所部门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件,发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审查建议15件,均获得采纳。

    一是建立审查联动机制,及时把握案件动态。根据规定,办案科室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形的,应及时通报监所科备案;监所科定期向办案科室收集符合上述规定的案件信息并做好备案,并对备案案件进行重点跟踪,及时评估羁押条件变化,视案件情况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如,该院公诉科在办理黄某涉嫌盗窃一案时,认为黄某犯罪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符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形,遂将主动将该案交由监所科备案,监所科对该案进行了重点跟踪后,发出了予以取保候审的建议获得采纳。

    二是充分发挥案管作用,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当事人申请或办案部门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由案管中心统一受理登记后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同监所科实行资源共享,共同对案件办案流程实施跟踪监督,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提醒,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是强化后续跟踪,确保审查建议落到实处。完善双向说理机制,对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要求监所科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中充分说明强制措施变更理由,并附加进行社会危险性调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办案部门不采纳审查建议的,向监所科详细说明不采纳理由。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发出后,指派专人跟踪,及时解决办案部门疑议。同时,该院主动与法院沟通,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争议案件检委会决定制度,进一步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