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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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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国家监察委员委、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委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依法向信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5、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3、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4、其他应由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单位。

2022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小计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5人, 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小计7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4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数小计24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961.42万元,较上年减少31.4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6.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31.6万元;其他收入739.4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9.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96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减少31.47万元。

按资金性质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96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基本支出158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1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3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9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5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98万元。项目支出371.6万元,52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65万元,其中:检察监督支出37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39万元;其他检察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5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39万元;资本性支出2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90.33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6.8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9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6.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3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5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99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1.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07万元;项目支出371.652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6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万元,资本性支出2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4.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3.07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     209.1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     0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检察院办案经费

①项目概述:办案经费主要是为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而设定的经费项目。它的用途及开支范围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

②立项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市财政局和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并据此考核。

⑤实施周期2022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209.1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改革攻坚扎实推进,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司法保障等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性步伐,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江西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需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信州区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五、补充说明

1、上年结转和结余因改革财务下划至市级,2022年度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改革,目前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75万元。为真实体现本单位年度收入情况,特作补充说明上年结转结余207.12万元。

2、财拨经费较上年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为: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我院自2022年1月1日起由江西省财政厅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变更为上饶市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因此,本年度财拨预算编报数字与上年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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