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新闻发布会
最高检举行“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时间地点:

    2022年6月24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容:

    最高检举行“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 出席人员:

    陈国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元 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黄卫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

  • 主 持 人 :

    李雪慧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0:36:18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10:33:15

[李雪慧] 希望指导性案例更多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助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氛围,使禁毒成为更多人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禁毒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对各类毒品犯罪依法“重拳出击”,同时秉持溯源治理的司法理念,通过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与社会各界加强协作,积极参与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以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10:32:52

[李雪慧]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主题的指导性案例,目的在发挥指导办案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的禁毒法治宣传作用。 10:32:30

[李雪慧] 因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0:32:10

[元明]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特别是对易制毒物品、制毒工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销售监管环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效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推动禁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31:49

[元明] 五是推进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被列管但存在滥用的新型精神物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列管的意见。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案例宣传、模拟法庭、新闻发布、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新型毒品的认知和防范能力。尤其针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通过法治副校长宣讲等形式,去年“6·26”最高检组织的开放日,主题就是防范新型毒品,也请了很多学校的学生来参加,通过这种方式筑牢青少年拒毒防毒思想防线。10:31:01

[元明] 四是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指导性案例的解读和培训,针对实践中新型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如入罪标准、主观明知、毒品含量、危害性认定等,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案例指导等方式予以解决。健全公检法联合培训机制,通过联合培训,统一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10:29:45

[元明] 三是确保办案质量。建立办理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和证据链条。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力度,积极邀请检察技术部门参与电子数据勘查、修复和审查,获取关键的客观性证据。办案中聘请有医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对新型毒品进行分析研究,准确认定毒品危害,确保案件质量。10:29:24

[元明]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邮政、医药卫生、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健全协作机制,加大信息共享,着重加强新型毒品问题巡查和预警监测。进一步落实去年由最高检制发,向国家邮政局主送、抄送有关部门的“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行业监管,堵塞新型毒品流通渠道。深化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建立司法机关、金融、海关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涉毒资产查缴协调机制。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特别要发挥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要防止和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确保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10:28:22

[元明]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将着重开展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认清新型毒品犯罪的危害,坚持对这类犯罪“零容忍”。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运输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新型毒品犯罪,坚决从严惩处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新型毒品犯罪分子。10:27:30

[《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 对于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检察机关还将开展哪些工作?10:27:09

[黄卫平] 四是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办案中要认真审查涉案麻醉、精神药品含量、数量、毒品折算比例、交易价格、犯罪次数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以及衍生犯罪等相关情况,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10:26:45

[黄卫平] 三是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新型毒品犯罪手段隐蔽,要通过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体系,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必要时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着重加大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力度,获取关键的客观性证据,尤其要重视手机、电脑中电子数据的勘验、提取和恢复、检索,准确认定犯罪事实。10:26:00

[黄卫平]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给人下迷药的,应当按照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处理。特别是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药品,符合强奸罪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要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进行处理。10:25:26

[黄卫平] 二是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对滥用麻醉、精神药品犯罪案件从严惩处。对于向贩毒、吸毒人员贩卖麻醉、精神药品的,应当按照贩卖毒品罪进行追诉。对于非医疗、教学、科研等合法用途贩卖麻醉、精神药品,以及出于放任的故意,向不特定的人非法贩卖的,均应当按照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10:24:46

[黄卫平] 一是严格区分麻醉、精神药品用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有双重属性,可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等合法使用,也可作为毒品滥用。对于麻醉、精神药品的用途,可以从行为人买卖麻醉、精神药品是否有合法目的予以认定,除医疗、教学、科研等合法目的以外的用途,原则上均应当认定为非法用途。10:23:51

[黄卫平] 从办案情况看,近年来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作为毒品替代物进行吸食,另一方面利用药品麻醉、致幻作用,在一些娱乐场所尤为突出。下迷药的目的有的是为了实施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有的则为寻求刺激,无特定犯罪目的,在以往的一些案件中存在定性不准确、打击不够有力的问题,这批案例对此类案件办理有重要参考价值。10:23:05

[黄卫平] 这批案例中,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和郭某某欺骗他人吸毒案涉及到麻醉、精神药品滥用问题。其中,马某某走私、购买咪达唑仑、三唑仑、阿普唑仑,还在网上发广告贩卖,检察机关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进行了追诉。郭某某为寻求刺激,给他人饮料、酒水中下迷药,检察机关以欺骗他人吸毒进行了追诉。10:22:17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记者提问] 这批案例涉及麻醉、精神药品滥用,特别是“下迷药”等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如何办理这类案件?10:21:48

[黄卫平] 四是警示教育公众。新型毒品花样翻新快,伪装成饮料食品、药品等,具有隐蔽性、欺骗性、诱惑性,社会危害大,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这批案例对社会公众可以起到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禁毒意识。10:21:21

[黄卫平] 三是展示禁毒治理成效。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在从严打击的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禁毒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这批案例展示了检察机关以办案促治理的有效做法,可以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10:20:54

[黄卫平] 二是聚焦办案重点难点问题。最高检从各地报送的181件新型毒品案件中,筛选出4件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充分发挥其在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各地办案提供参考。这批案例的罪名包括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欺骗他人吸毒罪等,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和司法实践中证据审查和量刑标准等难题,为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证据审查、庭审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了指引。10:19:53

[黄卫平] 一是立足当前新型毒品犯罪的形势。当前毒品犯罪案件总体上是下降态势,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逆势上涨,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特别是新型毒品犯罪伪装性强,交易价格比较低,对青少年诱惑大,有吸食人群年轻化、在特定场所聚集等特点。同时,新型毒品的麻醉、兴奋等作用,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强奸、抢劫等犯罪,社会危害严重。10:19:13

[黄卫平] 禁毒工作关乎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在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次编写新型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主要出于以下考虑:10:18:37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从发布看,与传统毒品犯罪相比,新型毒品犯罪有诸多不同。最高检专门制发这批新型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有哪些重点考虑?10:18:19

[李雪慧] 谢谢元明厅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18:00

[元明] 检例153号何某贩卖、制造毒品案。被告人何某明知某类未管制的原生植物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成分,为谋取非法利益,购买某类树皮,制成水溶液“死藤水”予以贩卖。该案例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指引。10:17:38

[元明] 检例152号郭某某欺骗他人吸毒案。被告人郭某某为寻求刺激,给多人饮料、酒水中投放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例为办理给他人下迷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提供了指引。10:17:11

[元明] 检例151号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马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境外走私、购买咪达唑仑、三唑仑、阿普唑仑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后通过网络贩卖。该案例为办理出于非法用途走私、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案件提供了指引。10:16:46

[元明] 检例第150号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被告人王某明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γ-羟丁酸可以由未被管制的γ-丁内酯生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购进γ-丁内酯,制成含有γ-羟丁酸成分的“咔哇氿”饮料并销售。该案例为区分贩卖、制造毒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供了办案指引。10:16:26

[元明] 经2022年6月16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将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四件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分别是:10:16:05

[元明] 二、指导性案例相关情况10:15:46

[元明] 四是涉案人员累犯、再犯多,呈现年轻化。大部分贩毒人员同时也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较为普遍。为寻求刺激,青少年容易成为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人群,吸食的同时也参与贩卖。一些惯犯利用部分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分辨能力弱的特点,引诱青少年实施新型毒品犯罪。10:15:17

[元明] 三是犯罪手段网络化明显,查处难度大。犯罪分子普遍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完成,交易流程的“人、毒、财”分离。在交付环节,多采用寄递方式,使用虚假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地址,利用“跑腿”“同城直送”等方式寄递的案件增长较快。“网络+寄递”的形式,已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在联系交易环节,犯罪分子除使用大众化的即时通讯社交软件外,还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代号、术语进行联系,犯罪手段隐蔽,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大。10:14:20

[元明] 二是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增长迅速。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案件中,氯胺酮及苯环利啶类为主流,占起诉数的46%。去年7月,国家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管后,全年起诉相关犯罪1078人,同比增幅257%;今年1至3月已起诉相关犯罪464人,数量大。此外,三唑仑、阿普唑仑、γ-羟丁酸、芬太尼等新型毒品犯罪也多发。10:13:36

[元明] 一是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总数逐年下降,由2019年的10.9万人下降至2021年的7.5万人。但起诉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由2019年的53%上升至2021年的57%。其中,近三年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分别为5183人、5549人、5561人,分别占当年新型毒品犯罪起诉数的8.8%、11%、12.7%,增长较快。 10:12:55

[元明] 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多人,其中,起诉涉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犯罪15万余人;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1.8万人。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新型毒品犯罪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特点:10:12:36

[元明] 一、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情况10:12:18

[元明] 各位记者朋友,下面,我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相关情况。10:11:54

[李雪慧] 谢谢陈国庆副检察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案例全文已经作为发布会材料(三)印发给大家,这里就不一一宣读了。请元明厅长结合指导性案例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10:11:21

[陈国庆] 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要以这次案例发布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新型毒品犯罪,为提升毒品问题治理效能作出积极贡献。10:10:54

[陈国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型毒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新型毒品以及利用新型毒品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检察机关要依法予以严惩。10:10:32

[陈国庆] 针对新型毒品犯罪,检察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治理,不断提升惩治效果。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河南赵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与公安部挂牌督办了“2021-96”等多起重大新型毒品案件;发函国家禁毒办,推动相关部门对氟胺酮等18种物质进行列管;组织“防范新型毒品,呵护无悔青春”为主题的第40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开展防范新型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10:09:35

[陈国庆] 四是新型毒品迷惑性强。新型毒品花样繁多,有的被伪装成饼干、巧克力、饮料、“电子烟”等,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以迎合青少年群体好奇心强等特点,引诱青少年吸食服用。如去年7月国家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入毒品目录后,陕西某地检察机关3个月就办理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案件56件85人,其中未成年人17件27人。10:08:49

[陈国庆] 三是新型毒品衍生犯罪危害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麻醉的功效,进行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活动;还有的人吸食毒品后自控力下降,出现幻觉,实施毒驾、伤害,甚至杀人犯罪,危害性极大。10:08:20

[陈国庆] 二是新型毒品有很强的成瘾性。许多吸毒者为了寻求刺激而把吸食新型毒品当成一种时尚行为,一些新型毒品,如苯丙胺类毒品,比传统毒品的毒害性和成瘾性更强,不易戒除,即使戒除复吸率也更高。10:07:55

[陈国庆] 一是新型毒品对身体机能损害大。吸食新型毒品可以在短时间内使人精神兴奋、产生幻觉,同时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连续使用会造成大脑神经细胞严重损伤甚至退变,导致机体的其他系统功能受到严重损伤。 10:07:27

[陈国庆] 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新型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新型毒品吸食后虽然使人兴奋、刺激,但不上瘾、危害小,后果不严重。实际上,这些都是对新型毒品危害性的误解,值得高度警惕。10:07:07

[陈国庆] 其中,新精神活性物质(未被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列管的物质)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毒品,滥用逐渐增多。特别是近年来新型毒品翻新变化快,检察机关办案中涉及的“咔哇氿(含γ-羟丁酸成分)”“死藤水(含二甲基色胺成分)”“神仙水(含氯胺酮等成分)”“开心水(含冰毒等成分)”等等。10:06:39

[陈国庆] 随着国家禁毒力度不断加大,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获得难度越来越大,不法分子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作为毒品替代物质,进行制造、贩卖、吸食的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10:06:18

[陈国庆] “新型毒品”是相对于传统毒品而言,一般是指通过化学方法进行合成的毒品,即除传统的阿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以外的其他毒品,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和其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都属于新型毒品。10:05:42

[陈国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去年4月专门就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去年12月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再次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型毒品犯罪完善法律规定,加强依法惩治。为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业务指导,最高检专门编发了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指导性案例。10:04:28

[陈国庆]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再过两天,就是“6·26”国际禁毒日,今天专门发布最高检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和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毒品犯罪基数大,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10:03:57

[李雪慧]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陈国庆副检察长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10:03:37

[李雪慧] 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毒品犯罪力度持续加大,平安中国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传统毒品犯罪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同时,毒品市场开始花样翻新,新型毒品不断出现,青少年被引诱和怂恿吸毒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此,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包括新型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10:02:56

[李雪慧] 众所周知,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10:02:19

[李雪慧]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介绍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二是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三是回答记者提问。10:01:51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6月是我国全民禁毒宣传月,马上就要到“6·26”国际禁毒日了。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10:00:00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介绍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09:50:00

  更多>>
队伍建设   更多>>
·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
·最高检党组围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行集...
·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
·最高检举行202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更多>>

版权所有: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南侧  邮编:334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