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好地传递刑事司法温度,切实维护刑事案件受害人权益,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弱势群体,3月5日上午,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就苏某某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黎明华主持会议,政协代表姜豫玮、人民监督员祝震宇、律师代表纪路环、被救助人所在村主任徐仁炉受邀参加评议。
案情介绍
家住信州区的苏某,原本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因2020年8月底,苏某丈夫周某带女儿在户外割草时,女儿不慎跌入池塘溺亡。为此,苏某与周某产生矛盾,要求与丈夫离婚。
同年9月,周某携带水果刀至苏某所在地与其协商,要求苏某不要离婚,因遭到拒绝而心生杀念,周某朝苏某的颈部捅了一刀,并与闻讯赶来的苏某哥哥发生搏斗,期间用水果刀将苏某哥哥划伤。后苏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苏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信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周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提起公诉的过程中,了解到苏某无工作,患有慢性病需长期服药,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引导苏某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黎明华副检察长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内涵、原则、程序等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汪国凯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苏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案件基本情况并发表了拟救助意见,同时,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经过评议后,听证员对检察机关给予被救助人苏某发放救助金一万元一致表示同意。救助申请人当场表达了对党和国家真情救助的感激,对人民检察院实实在在的关怀表示感谢。
人民监督员祝震宇表示,司法救助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检察机关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怀及帮助对司法公平公正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