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承载着孩子的童年,是一份属于他自己的快乐。为呵护少年“玩”的健康,快乐成长,信州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针对校园周边售卖玩具产品安全性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构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前期,信州区检察院联合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对上饶逸夫小学、上饶四中、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等1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售卖“水晶宝宝”等儿童玩具的小商店、小超市、小文(玩)具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部分商户售卖的“水晶宝宝”等玩具没有标签、没有标明产品名称,没有生产厂名、厂址,没有安全警示语,是“三无产品”,遂根据抽检程序对部分“水晶宝宝”进行检测。经检测,送检的产品均检测出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均易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信州区检察院根据前期检查的情况和检测结果,认为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玩具,直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教育等有关部门积极履职,敦促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货、销售环节把好安全质量关,拒绝销售有毒玩具、“三无玩具”,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信州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法治副校长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讲座、视频展示等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汇聚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